惠州市生態環境局惠州市財政局關于申報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減排財政激勵資金的通知 2024/06/27 分類:華南地區 廣東 政策中心 703 0 惠州市生態環境局惠州市財政局關于申報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減排財政激勵資金的通知 惠州市生態環境局 惠州市財政局發布關于申報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減排財政激勵資金的通知,對推進氮氧化物(NOx)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協同減排進行激勵。 激勵標準:根據“先減先補、用完為止”的原則,暫按NOx減排獎補1萬元/噸、VOCs減排獎補4萬元/噸的標準進行激勵,后續將結合實際情況研究調整補助標準和范圍。 標簽:VOC氮氧化物 上一篇: 2024年清遠市房屋市政工程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下一篇: 汕尾市生態環境局關于汕尾市2023年度涉揮發性有機物企業分級評定結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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