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落實《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實施方案 2024/03/21 分類:華北地區 山西 政策中心 436 0 山西省落實《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實施方案 (一)約束性指標。堅決完成國家下達我省的環境空氣質量和大氣污染物總量2024年、2025年約束性指標。 (二)力爭性指標。太原市、運城市2024年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退出全國168個重點城市后10位;臨汾市2025年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退出全國168個重點城市后10位;其他設區城市排名穩定前移。 標簽:空氣空氣質量 上一篇: 江蘇省生態環境廳公布2024年第一批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重點企業名單 下一篇: 《寧夏回族自治區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劃定方案(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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