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加強我市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管理的通知 2023/12/07 分類:華南地區 廣東 政策中心 894 0 中山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加強我市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管理的通知 通知中,納入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管理的污染物包括主要污染物和重點行業的重點重金屬污染物。主要污染物是指國家實施排放總量控制的污染物,包括化學需氧量(COD)、氨氮(NH3-N)、氮氧化物(NOx)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是指鉛、汞、鎘、鉻、砷五類污染物。 標簽:CODVOCs氮氧化物重要污染物 上一篇: 《佛山市鋁灰渣處理處置環境管理指南》 下一篇: 梅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梅州市燃氣鍋爐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通告
您好!請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