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污染土壤水泥窯協同處置環境管理要點(征求意見稿)》 2023/06/13 分類:華南地區 廣東 政策中心 640 0 《廣州市污染土壤水泥窯協同處置環境管理要點(征求意見稿)》 本要點適用于廣州市轄區內污染地塊,其土壤采用水泥窯協同處置的情形。廣州市鼓勵實施污染土壤的原地修復和原地再利用,尤其是汞、鉈等揮發半揮發性重金屬及有機物污染土壤。確需實施外運水泥密協同處置的,執行本要點。 標簽:土壤水泥窯 上一篇: 《2022年度義烏市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信息公報》 下一篇: 廣州市生態環境保護專家庫(大氣污染防治子庫)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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