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水泥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實施方案》 2023/06/05 分類:政策中心 650 0 關于印發《大連市水泥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實施方案》的通知 2025年9月底前,全市水泥企業達到超低排放要求,完成監測評估。 2025年,水泥(熟料)制造企業力爭達到能效標桿水平,行業整體能效水平明顯提升,碳排放強度明顯下降,綠色低碳發展能力顯著增強。 嚴格執行產能置換政策,堅決遏制新增產能,改、擴建(含搬遷和置換)水泥項目按超低排放水平建設。列入關停退出計劃的水泥企業或主要生產設施,不再要求實施超低排放改造,但應滿足污染物排放標準限值要求,并按時完成產能關停退出。 標簽:水泥 上一篇: 徐州市2023年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下一篇: 珠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珠海市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珠府〔2023〕3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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